那一夜,在欢送学生的告别晚会上,我用一首《在那遥远的地方》送走了我的学生。第二天我就乘车来到了几十里以外的隆兴老家,这里有我的父母,有我的山水,有我的牵挂,有我儿时攀爬的小径和渴饮了的小溪。
随着滚滚车轮我就知道我逐渐离我的学生远了,几十年以来,我把学校当家,学校所在地安化成了我的第二个故乡,此生我在安化待的时间远大于我在故乡待的时间,粗略算来,我在安化待了近四十年。这四十年里,我和我的学生朝夕相处在一起,所以渐忽略了父母的眼神以及故乡的消息,每次回家都是蜻蜓点水般的匆忙,往往都是屁股还没坐热就又要出发。当然这是有原因的,因为学校里的课业任务重,孩子们的事情更是重于泰山,所以丝毫也耽误不得,再加上父母一直都年轻,可以独当一面。可是现在不行了,几十年很快就过去了,我也到了快要退休的年轻,自然我也就把父母给催老了。他们已经不能在田舍里挥洒自如了,父母伛偻的身子已经无法胜任这七拐八拐的山路十八弯了,孤独也逐渐袭上了他们的心头,所以我就决定利用这个假期好好陪陪他们,也不多说话,就是在他们面前晃着,然后力所能及帮父母做点事。
父亲真的老了,头发已经全白,多年来的病身子让他的身体已经不再端庄挺拔,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他都是S形的。母亲也没有了昔日的光彩,几个侄子侄女不愿回家的一个原因就是不想看她奶奶的那副丑脸。天知道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,据说母亲年轻的时候可是远近闻名的村花,可是岁月的刻刀却愣是在她脸上给她刻满了皱纹,皮肤也不再白皙,身材也不再漂亮。侄子侄女能嫌,可我却不能嫌,俗话“说好儿不嫌娘丑,好狗不嫌家穷”,我虽则不是好儿,可羔羊跪乳的道理我懂,所以我就想着要好好陪陪他们。如今孩子们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了,过几天他们就要奔赴考场,可这暂时已经跟我无关,我只要好好和父母在一起和故乡的山水在一起就好啦,到时候单听孩子们的佳音,然后秋后再送他们上路(上大学),不过这只是后话,暂时可以不表。
回家的时候已是中午,父母都已经出坡了,我就顺着儿时走过的小路去寻他们,然后在半道碰见,他们都一人背着一捆柴火往家里走。于是我就接过父亲肩上的柴火然后一路小跑着走了,那是我儿时走过的路,所以就轻车熟路的,一路走来也不显得劳累和颠簸。那晚休息了一夜,第二天就被早起的鸟儿吵醒,然后急忙起来,喝口开水吃块白馍就又去玉米地里掰玉米儿子去了,玉米儿子就是在玉米主株旁边又生出的小玉米,这小玉米不仅将来成不了气候不说还会挤占主株的空间,吸收主株的旁边的营养,有百害而无一利,所以是需要坚决剔除了的。其实剔除的方式也很简单,只要用手揪住然后轻轻一拉就会连根拔起然后直接要了它的小命。因为种的玉米不多,再说也不是每个玉米株都会生玉米儿子,所以不大工夫就给处理完了,只是刚下过雨的地有点湿,这就把我刚洗的新鞋被泥浆给裹满了,别的倒没啥。裹满了就裹满了,我就干脆来个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到水龙头处给一阵搓洗干净了,然后搭出去晾晒。鞋子洗了,中午还要去挖地,我就干脆穿父亲的老球鞋,那球鞋很旧很脏,可却牢靠,我就知道下地就要不嫌脏,就要放下曾经做过人民教师的架子,然后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,所以穿那鞋就再也合适不过。
于是草草吃罢午饭我就携一个头出发了,来到地里也就是猛烈的一顿狂挖,可毕竟体力不支,再加多年来不事稼穑,所以脚掌手掌都不能适应这农事,于是脚底起泡手掌起疔就是很容易的事。后来和父亲一合计觉得还是用旋耕机来的好些,于是我们就又回家套了耕机并开启油门拉燃了机器。那机器还是好多年以前的,体型笨拙也不灵活,所以我们费了很大一些力气才拉扯到了地里。套上铧启动机器以后我就原打算要替一下父亲的,父亲毕竟年纪已大,驾驭那笨家伙就肯定吃力,可我毕竟是生手,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操作,于是我就先学习,等基本掌握了各个部件的功用之后我才调节到慢挡上慢慢开动。
刚开始是平坡还好,一会儿是陡坡就不好弄了,那家伙借着陡势开始往前猛窜了,父亲就急忙吆喝让我猛压住,谁知压得过火了又不动了,再加上地里还有蔓延过来的树根,加石头泥浆粘连在一起就很难对付。以前从未拨弄过那玩意,总以为那大家伙就跟操作摩托车一样轻巧,熟料上手以后就不是那么回事,靠的全是手上的力气和技巧,我是二者皆无,就足见我当时是如何的手足无措了,可我还得逞能继续坚持,可那家伙也不是通过坚持就能听话的,于是我当下就笨手笨脚,上上下下无力应付。父亲看到我实在不行就又亲自上手了。哎,父亲就是父亲,他一上手那机器就是听话,不快不慢不深不浅,想快就快想慢就慢一切都在可控之中,看来我还真不是吃那碗饭的料。好在地也不大,虽则地势起伏大,可那毕竟是机器,劲儿比耕牛大许多,一回过去就耕半面,所以不大会儿功夫就耕完了,然后卸了铧,推着直接回家了,听着溪边潺潺的水声,我就知道我在走我的路,我在走陪伴父母的尽孝之路。既然我不能给父母大把大把的票子,那我就同父母一起向黄土地要票子。人这个动物也是太特殊了,为了吃饱肚子可谓是不择手段,从学会走路开始就要开始为自己的生计谋划。
走在回家的路上,我开始追逐路边那神奇的绿了,如果说春天是花的天下,那么我敢说夏天就是绿色的天堂,这绿色虽则起源于春天,可是却成熟在夏天,夏天的绿真是太美了,美的深沉,美的炽烈,就在那绿色里,也就明晃晃开着几朵小花,这也就忙坏了几只蜜蜂,飞来飞去的采那花蜜。这时候也就有几只小鸟来凑热闹,估计它们也在为孕育生命而努力,路边的小溪中有的是小飞虫,这也就够它们全家老小饱餐一顿了。
回到家中,我已是疲惫不堪,脚也被黄土缠了个遍,于是我就洗脚洗鞋洗袜子,把脚底下给彻彻底底换洗了一遍,然后就在我的房子里追剧,看书。大家可能不知道,我这些日子迷恋上《红楼梦》了,其实《红楼梦》我很小就接触过,不过那时候的我是狗看星星晓不得稀稠,只是觉得那里面的人物都好苦,也容易看出好多泪来,可现在看红楼梦却没有了当初的感觉,觉得书中所写我都曾经经过,所以也就平静得出奇。这就正如一首歌词中所写的“初闻不知曲中意,再听已是曲中人”一样。
当我完成这一切的时候,我偶然能够听到父母在院子里说话忙碌的声音,我就这知道这样就是极好,父母离我咫尺,父母就在我的眼中,这样我就可以时刻感受到它们的健康和快乐,这样我也就不会胡思乱想,也就泰然,也就心安。
今天已经是六月四号,距离高考还有两天。如今我近了父母,可是却远了学生。其实这样就好,学生自有年轻的老师去照顾,可照顾我父母的任务却无人代替。可我毕竟还是牵挂着他们的,这就正如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所说的那样: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,处江湖之远则优其君,真的是近亦优,退亦优,然则何时而乐也?后来他又自问自答说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。我当然没有范老前辈的那才情和境界,我就只能该放就放该舍就舍了,如今远离了学校来到这清闲僻静之所我就好好地观花赏月,不要再忧虑太多了。五十几的人了,也不可能“鱼和熊掌兼得”,那就要敢于留一头,舍一头。
不过劳累以后的我真的很累。地里之苦和为师之苦自然不同,地里之苦苦的是我的硬件,而为师之苦苦的却是我的软件,好在这些我都能以平常之心处之,因为不管是地里之苦还是为师之苦都是我乐于干的事情,吾乐此,不知疲。
写到此处,我好像听不见父母的声音了,他们是出去了还是又下地了?我不放心,也就此放下我手中的笔,去追寻一下他们的足迹。原委只有把他们时刻都装在眼中并成像在我的大脑中我才会放心!
这家伙太懒了,什么也没留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