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赴一场野生杜鹃花事(散文)

言楚暮 8天前 29

我非常喜欢具有宏观场面的盛大花事。最近,听说天露山的野生杜鹃花,开得缤纷,野得恣肆。于是就萌动了赴一场花事的想法。

周末出发,与家人们就去新兴县天露山看野生杜鹃花。开车需要两个小时的车程,有230公里,我们早上九点从家里出发,途中吃个饭,一副休闲的样子。中午到目的地,到景点还需要买票进入,票价68元一个人,票价感觉有点小贵。我们想,都来了,再怎么说都要上去看看。结果坐缆车上去之后还要爬山两个小时才到山顶,感觉给人家忽悠了,想着有点愤怒。

愤怒什么?看花在高处,在远处,很正常,只是我想发泄了,或许看到花,一切都云消雾散了。

崎岖蜿蜒曲折之路,抬头一看都是黄泥路,一高一底,两边路中间都是漩涡,直到第二个山沟里才有许多树木,我们的装备齐全还带上登山棍上山。妹夫还带了一台单反相机和无形飞机上去,整个背包可能有五十斤左右,压得他气喘吁吁。路途很难走,爬上去要一个多小时左右,爬到半路上好多游客来来往往,他们都鼓励我们继续加油,很快到顶峰见有个牌子上写着,高山海拔有1512米,没有登过山的人感觉很累,休息片刻,继续攀爬上山。

杜鹃花选择在这么高的山上,它才不管什么“高处不胜寒”,想着,我被杜鹃花的品质感动了。

一到山顶,果然不出我所料,满山遍野的野生杜鹃花爆眼前,妹妹惊叫我一声“哇塞”,太美了,红红火火的,倒影整个山头。还有那些稀稀拉拉的吊灯花聚满在枝头,满目的葱茏,春色正好,携手同行在人生路上,目光在一排明媚中。我们感觉拥有大自然的春天,看到花草树木焕发出生机勃勃。欣赏鲜花的芬芳馥郁香美丽,感受绿意盎然,浓浓的春意。我感到走进大自然的广阔天地,不负春光将美好的时刻永存心底。

不要嫌这种抒情没有深度,首先拿来过过眼缘,就满足,心情自然好,大家的牢骚和疲累,一扫而光。

我常常想,如果没有花事,人的欢乐可能就逊色了。

满山遍野,被粉红色的杜鹃花装饰着,游人们纷纷举起手机和照相机拍照,拍风景,天空上有十几台无人飞机拍视频,有些人在欢唱一首歌,好像是“花儿朵朵开”,这些游客们都是四面八方而来,都是借助网上搜索图片,按图索骥而来,看到满山遍野朵朵娇艳欲滴的花朵惹人爱,缤纷绚丽夺目心怀。

没有这么繁盛的文旅时代,人们有没有赏花事是习惯呢?花事能不能成为一种经济呢?无需逻辑推理,这样的问题我都觉得荒谬了。

我想,生活再怎么繁忙,也不能辜负了春光灿烂艳丽,花些时间去看大自然风景,也可以解压工作繁忙焦虑。来这里体验大自然的鸟鸣与花香,让我们一起欣赏花朵的美丽,阳光明媚春光彩色。来吧!来吸取大自然的氧吧,沐浴空气阳光享受美好的生活,满屏杜鹃花飘逸着,吊灯花的陪衬,一颦一笑,皆含情春风可懂情痴,这山上花朵没有公园的那么多那么繁杂。比较单色的花朵,没有那么丰富,这里只有杜鹃花,仿佛在迎接游人的到来,笑盈春风,姹紫嫣红,正是相思多美景,感觉春色暖人,蓝色天空无限美,照出繁花似锦的景观,放眼望去一片粉色的海洋。远处的青绿山峰,东风荡漾,杜鹃花像燕子追逐飘在山坡,就像要追逐什么。让美好定格在春光彩色里吧,暖暖心扉,乐其融融。

心情和杜鹃花事一起开放,无需多么深刻,把寂寥的时间都给了花事,多么好!

赏花,关键是发生意象审美,不然,还是觉得有失落。

杜鹃花,千树万树,千姿百态,每一朵都像大自然拥有最细腻的笔触勾勒而成,有些含苞待放,宛如青涩的少女,半露红色半遮开面,微微颔首,有的刚刚舒展,似热情的舞者,彩蝶翩翩起舞。我善于从看起来是一个花色花姿里寻找一些不同,来调动我的想象力。

勤快的蜜蜂在花蕾中嗡嗡嘤,我羡慕蜜蜂能够近距离和杜鹃花接触,不由得做了个展翅扑闪的样子。我笑自己这般陶醉。

我仔细观察一下,杜鹃花有好多种颜色,有黄色、粉色、紫红色、白色,网上查询一下,杜鹃花也叫映山红。它们两者之间是植物分类,杜鹃花和映山红也是姊妹,都是山上的野生植物,而杜鹃花是分布最广阔的野生种类之一。杜鹃花叶片小圆锥形,还有些针形,叶子有绒毛,边缘无据齿,有些微据齿,杜鹃花大多数是酸性。开季节都在布谷鸟叫声的春天盛开。杜鹃花名字有独钟,花瓣看起来很光滑柔韧,非常优雅和饱满。杜鹃花的花瓣形状通常是椭圆形的,表面有着细致的纹理,这使得它们触摸起来既有点粗糙又相当光滑。整体来说,“如丝般光滑,如绒般柔软”,非常引人入胜。

掐上几朵吧?怎么可能!我怎么能戕害这场花事呢?尽管我是出于爱意,但花就是用来看了,掐下来,花会流泪的。我这样想,心中那股恻隐之情强烈地指责了我。

欣赏完后,时间己经5点钟了,下去坐缆车,预计下山半小时左右。这次来天露山赏花,因许久没爬过山,两条大腿酸痛不己,连上下上下楼梯多都难受。虽然很累,但值得值得游玩,这次看花真让人流连忘返,感觉在远再累也值得欣赏。

现代人,很难能够全身心赴一场战斗,我把花事看成我和花的战斗,累点,但心情舒服。

站在一朵花前,可能只适合片刻,真正感染人的是场面。我为赴一场盛大的花事而感到值得!

这家伙太懒了,什么也没留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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